| 自去年山西省开始对环境治理好的城市进行奖励后,今年山西省对环境治理好的城市又开出大奖,数额达到1000万元。12月18日,在省政府刚刚发布的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中,除继续对环境治理好的单位和个人有奖励外,还开出了1000万元的环保建设奖励资金的大奖。 污染治理就是要下猛药 在去年的5月12日,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对外宣布,针对该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两个部门联合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奖励办法---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最多高达200万元,奖励对象以个人为主。 这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无二例。当时消息刚一公布,就引起众多争议。改善环境,本是当地主政官员应尽职责,为何要再设巨资予以重奖?与奖金激励相比,问责机制是否更为重要?重奖官员是否会导致急功近利虚报绩效的后果?这样的奖励办法是不是个别人"拍脑袋"的决定? 对于这样的说法,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表示,在山西要改变这种顽疾,必须要下猛药。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5万、10万的不顶事,100万、200万毕竟还是可以触动神经的,有了这种动力之后,干活的积极性就比较高了,在环保方面要引发更多人的讨论,把环保摆在高位,也需要一些吸引眼球的措施。 正如刘向东所言,在重奖之下,今年山西省的各地市在污染治理上,都有了大的改善,仅从二级天上,全省各市都超前完成了治理任务,圆满完成了环境治理目标。 奖金上升到1000万 而这次省政府发布的污染治理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的出台,正是对重奖环境治理城市这一办法的肯定,不仅明确了奖励对象和范围,奖金也由去年的200万元一下跃升到1000万元。 根据办法的规定,今后每年山西省都会对大气综合污染指数排名第一且与上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省辖市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同时,对于与上年相比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排名第一的城市,也给予奖励。 其中,对大气综合污染指数排名第一的城市给予300万元奖励,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并给予10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污染指数降幅第一的城市,给予100万元奖励和10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同时,对于大气综合污染指数排名前10位且与上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并给予2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对于与上年相比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排名前10位的,给予50万元奖励和2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奖金从财政和煤炭发展资金列支 对于资金的列支,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资金,从省级财政列支;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从省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中列支。 同时,对于上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大的市、县(市),省政府同时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表彰牌匾;省直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审批、核准其循环经济项目、服务业项目和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有关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排名在后将被区域限批 有了重奖,对那些环境质量差的城市,同样也要严惩。 在此次公布的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1个省辖市和排名后10位的10个县(市)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退步最大的1个省辖市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退步幅度排名前十位的10个县(市)要进行严厉的惩罚。 除对这些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发警示牌外,所在市、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年都不得参与评奖、评优,连续两年被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此外,年度环境空气质量退步最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市、县(市)政府,应制订整改方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限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环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对该地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行限批,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解除限批。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
山西1000万元环保建设奖励资金促进环境治理
2008-12-2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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