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天津滨海高新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是天津市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全国仅有7家。这标志着津滨海高新区在增强自主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为加快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建设一流科技园区,实现对滨海新区的领航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天津滨海高新区于2005年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并于2009年初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考核验收。三年来,高新区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健全了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了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构建了以研发、孵化、产业化发展三大基地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体系,形成了自主创新高地。试点园区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突破12000余件,2008年专利申请达到3577件,占全市比重超过40%。软件著作权登记累积达到480件,占全市总量的50%;驰、著名商标达到16件,取得了大幅增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单位达到100家。涌现出一批以曙光计算机、子午线轮胎成套生产设备、干细胞提取与存储技术等为代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产品和技术,为推动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滨海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管理体系、执法保护体系、应用转化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应用能力、保护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将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高地,发展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的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通过示范创建工作,摸索出一条独具特色、改革创新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模式,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