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青年报》2011年9月5日刊发的《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一文,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声明如下:
一、公安机关已于2011年4月对该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据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诈骗案。
二、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从未接收过“日新商贸”提交的河北省迁安市爪村铁矿的探矿权申请,也未向“日新商贸”发放过勘查许可证,不存在所谓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第22号公告,新立探矿权无需国土资源部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函,所谓“开探字(2010)1126号”《探矿权申请调查函》纯属伪造。
四、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公开、程序严格。办理探矿权申请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政务大厅办理即可。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