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1105378)的要求,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的委托,于2011年8月17日就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ZG11-155
三、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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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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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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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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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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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钢轮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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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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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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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1年7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1年8月17日
2、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地区政法大院内(原政法委办公楼)
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茵、俞贤真、陈贵斌、葛森松、覃永辉
六、结果信息:
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地址:广西柳州市八一路107号
联系人:李 涛 联系电话:0772-281137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地区政法大院内(原政法委办公楼)
联系人:梁 斌 联系电话:0772-2861889 2832638
八、公告说明:
1、投标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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