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和湖南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发[2011]87号)的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