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莞市广安电气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购起重机设备项目 | ||||||||||||
采购编号: | SLCG201128 | ||||||||||||
评审日期: | 2011年12月31日 | ||||||||||||
公示日期: | 2012年01月05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方。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国内独立法人。产品的制造商是吊车生产企业,有生产过150吨吊车的经验。 4、投标人如若不是制造商直接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总代理/办事处的授权证明。 5、投标方必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提供售后服务点证明、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复印件)。 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6.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6.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6.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广安电气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政府大院四楼 | ||||||||||||
项目负责人: | 叶小姐 卢生 | ||||||||||||
联系电话: | 0769-861007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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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中标公告.doc |
广东:起重机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2012-01-0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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