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2【16】
采购人名称:房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0381050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03(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80392169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8层/8站电梯2台,4层/站电梯3台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2年12月31日
确定废标日期:2013年1月29日
废标原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月29日
附原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2[16]
采购人名称:房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0381050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03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69372492、69372140
采购数量:详见简要要求
采购用途:更换原有电梯
简要技术要求:
8层电梯2台,4层电梯3台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或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企业资质为A级(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2年9-11月)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1月9日-1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房山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CSD商务广场B座2层
政府采购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领取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早9:30
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早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华兵佟喜华陈艳红
联系方式:69372492、69372140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