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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2013-01-29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934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216

采购人名称:房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街道政通路10

采购人联系方式:80381050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03(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80392169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8/8站电梯2台,4/站电梯3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21231

确定废标日期:2013129

废标原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129

 

 

 

 

附原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2[16]

采购人名称:房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街道政通路10

采购人联系方式:80381050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03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6937249269372140

采购数量:详见简要要求

采购用途:更换原有电梯

简要技术要求:

8层电梯2台,4层电梯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或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企业资质为A()法人代表授权书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29-11)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19-111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房山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CSD商务广场B2

政府采购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领取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3129日早930

开标时间:2013129日早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华兵佟喜华陈艳红

联系方式:6937249269372140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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