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日公告,“5.14”事故系在韶钢松山施工现场发生的行车爆炸事故。为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双方于2013年1月31日签署了《补偿协议书》,公司30天内向韶钢松山支付390万元补偿,韶钢松山不再就“5.14”事故对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
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与5月22日连续因爆炸物品管理不善发生两起重大事故:5.14事故导致9人死亡、6人受伤,共计支付补偿款2990万元;5.22事故未造成人员,经济损失5000万元。本次公司向韶钢松山支付补偿后已完成补偿方案,补偿金额未超过此前预计的共计赔偿额3000万元,对公司预估的2012年业绩指标以及2013年业绩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