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HSZB-2013DG-145
评审日期: 2013年12月13日
公示日期: 2013年12月18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1.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1.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车辆制造商授权的产品经销或代理证明(生产厂家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项目负责人: 钟秀芳
联系电话: 0769-22016933
包号 |
分包名称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备注 |
A |
16米高空作业车一辆 |
2013年12月13日 |
0.00 |
无中标供应商 |
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废标。 |
评标委员会名单:卢森茂、李鸿斌、麦嘉桓、郭继崇、卢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