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在兰州、天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和兰州新区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我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发生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将由当地政府给予不高于贷款利率2个百分点的贴息——为努力消除瓶颈制约,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依据《意见》,我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发生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将由当地政府给予不高于贷款利率2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当地财政给予贴息。同时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用电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同价政策。社会福利场所和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电、用热实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积极配合国家简化电价分类,综合考虑服务业用电特点,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我省将鼓励发展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支持发展云计算服务和建设大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支撑,增强企业运营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公共信息服务、支付服务、跨境贸易服务、交易产品追溯服务等电子商务重点应用领域。同时支持在兰州、天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和兰州新区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吸引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来甘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集聚现代产业高端要素资源,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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