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全球重要的能源资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必然会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这其中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整体上利大于弊。
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
“2011年以来,包括主要能源和有色金属等在内的国际主要大宗商品价格总体上呈现出趋势性震荡下跌走势,尤其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价格加速下跌趋势更加明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昌文对记者表示。
其中最为典型的则是原油价格,布伦特(Brent)原油价格已从2014年9月的97.41美元/桶迅速下降到2015年1月的47.87美元/桶,跌幅超过50%。尽管此后略有回升,但目前原油价格仍然保持在50美元/桶以下。
同时,Henry Hub天然气、国际煤炭、铁矿石、铜、黄金、白银等其他大宗商品价格,从去年9月份以来,均出现了大幅下跌。
“预计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未来3-5年之内维持低位震荡,这对中国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整体上利大于弊,”赵昌文分析。一方面,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扩大了我国的贸易顺差,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输入性通缩风险,又影响了可再生能源和资源节约战略的实施。
预计未来3-5年内仍维持低位震荡
记者:你如何判断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的未来走势?
赵昌文:这一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并将呈现出低位弱势震荡特征。
从需求来看,IMF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指出,未来几年全球仍将处于低速恢复增长阶段。由此,大宗商品需求疲软的状况仍将持续。
从供给来看,大宗商品供给过剩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受经济繁荣时期需求的刺激,资本大量进入资源能源领域,主要大宗商品供给出现显著过剩。同时,为确保市场份额,主要大宗商品输出国尚未做出产能调整,特别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仍然未进行减产,而且这一状况在短期内难以发生改变。
此外,美元作为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低的重要因素,升值预期不断加强,意味着未来3-5年内多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进一步承压,会在较长时期维持在低位震荡阶段。
对中国整体上利大于弊
记者: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对我国宏观经济有哪些影响?
赵昌文: 我国作为全球重要的能源资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必然会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这其中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整体上利大于弊。
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经济增速下滑。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扩大了我国的贸易顺差,提高了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是有利于改善贸易条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015年上半年我国整体进口平均价格下降超过了10%,同期出口平均价格则与去年基本持平,这意味着对外贸易条件一定程度的改善。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则会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据商务部测算,2015年上半年仅原油、塑料、大豆等8大类大宗商品进口价格下降就减少付汇769.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700亿元)。
不利影响也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加剧物价下行,增加了输入性通缩风险。输入性成本下降是导致我国CPI同比连续6个月维持在2%以下的重要因素。据我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测算,如果年均油价下跌10%,我国年均CPI涨幅会下降0.2-0.3个百分点。如果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物价下行压力和输入性通缩风险则会加剧。
二是影响可再生能源和资源节约战略的实施。主要能源价格大幅下跌会使全社会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以及需求显著降低,将可能延阻清洁能源取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进程,不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同时,会对我国政府正在实施的鼓励资源节约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补贴政策带来更大的挑战,进而对节能减排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记者: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有哪些影响?
赵昌文:从行业层面来看,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经济放缓带来的需求减少与大量新增产能和产量的释放叠加在一起,使得能源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非常突出。这一状况导致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和金融体系风险加大,就业压力凸显。例如,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煤炭,过剩产能达到5亿-9亿吨,库存连续近40个月保持在3亿吨以上,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亏损面不断扩大。
从企业层面来看,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对能源类企业的经营状况造成了严重困难。我国的能源企业主要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特别是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等央企为主。上述四大央企年中报告显示,自2014年以来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了明显下滑,特别是2015年以来下滑的幅度进一步加大。
加快国内能源改革
记者:面对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们应如何加快国内的能源改革?
赵昌文:首先,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需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此外,应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并推动开放电网公平接入。
其次,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这是能源市场改革的关键,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为此,要稳步推进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加快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此外,将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由政府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再者,深化能源类国企改革。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此外,应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通过实施结构性拆分,将垂直整合企业的下游竞争性行业的分支进行剥离,通过产业链重组加快能源市场改革。
此外,协调推进节能量、可再生能源、碳排放三项交易体系。在近期应基于我国统一的能源和碳减排目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不同的省份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在中期,应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并研究颁布相关节能政策,对碳排放交易机制进行补充。在远期,应进一步完善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协调建立统一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
记者:在推动国内能源改革的同时,我们如何积极参与全球能源与资源治理?
赵昌文:第一,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框架。当前全球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剧烈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为此,各国都应该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的合作。同时,发挥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论坛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建立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全球能源治理的多边参与能力。
其次,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能源安全和价格稳定。要发挥我国在能源生产、消费和贸易中的重要影响力,进一步开放能源市场,确保国际能源资源体系的开放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完善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市场,通过建立套期保值机制,应对能源过度投机带来的潜在风险。
此外,加强与其他国家在能源资源领域开展合作的能力。应通过加强双边合作和地区性合作,推动构建多元、分散和可持续的资源供应体系,寻求广泛的能源供应来源。支持企业参与一些重要区域的能源开发,特别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能源合作等。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