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华新环境工程(十堰)有限公司电动液压抓斗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2017-03-0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384

一、招标概况

十堰城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电动液压抓斗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8日发出了招标公告,截止到2017年3月1日9时00分整,共有8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并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评)标室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华新环境工程(十堰)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货物名称 投标单价
(万元/台)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台)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台)
数量
12.5t行车 166.696 2 177.5 2 177.105 2
16t行车 201.8355 2 241.5 2 204.835 2
投标总价(万元) 737.063 838 763.88
交货安装期 合同设备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到达项目工地,2017年5月30日前安装验收完成 满足招标要求 合同设备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到达项目工地,2017年5月30日前安装验收完成
质保期 整体调试运行72+24小时合格后18个月 18个月 整体调试运行72+24小时合格后18个月
以上内容均来自投标人投标文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日9时至2017年3月5日9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新环境工程(十堰)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

联系人:曹柱华

电 话:0719-758056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龚超

电话(传真):027-87273623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

联系人:沈德武

电话(传真):0719-810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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