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燃料乙醇)10台电动葫芦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7-12-035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3月29日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燃料乙醇)10台电动葫芦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GN2017-12-0352
3、招标主要内容:
10台电动葫芦成套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1吨1台、2吨5台、3吨1台、5吨3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河南省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纬二路北段
投标报价:253318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长垣县长恼工业区矿山路与纬三路交汇处
投标报价:2456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电话:0552-492619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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