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双梁桥式起重机维修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9-0507)项目,于2017年5月23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双梁桥式起重机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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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重工集团起重机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河南省长垣县河南起重机工业园 |
河南省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圣起工业园区圣起大道30号 |
河南省长垣县魏庄工业园区长恼路西侧6号 |
预计中标金额(元) |
965060 |
946000 |
1097050 |
公示期: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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