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公用起重设备大修
二、预中标单位:武汉瑞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中标价格:75.8万元(含17%增值税);
四、工期要求:一、二期磨煤机及汽机小机起重设备大修工期为45天,输煤一期翻车机行吊大修工期40天,具体要求见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
五、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严格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与合同执行;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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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中标单位:武汉瑞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中标价格:75.8万元(含17%增值税);
四、工期要求:一、二期磨煤机及汽机小机起重设备大修工期为45天,输煤一期翻车机行吊大修工期40天,具体要求见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
五、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严格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与合同执行;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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