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编码:CBL_20171031_1066361932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监理1标[JG2017-7781-00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9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16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 通过 | |
18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公示时间:2017-10-31 00:00至2017-11-02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黄栓 | 联系电话:8315547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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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28866214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附件: | 1. 二十二号线工程监理1标评标报告_10332_150935478864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