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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01标 招标公告
2017-11-01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52

招标编码:CBL_20171101_100052705

开标时间:2017-11-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0万元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01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01标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 。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南起三屯碑附近的延安路站,终止于三坪新区五 一十连站,规划线路全长 44.4km,共设车站 26 座,本次设备货物采购含电客车(含电气牵引系统)、内燃机车及维护维修电客车、信号系统集成。

2.1.4招标代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客车、电气牵引、制动系统、信号系统设备、大型工艺设备等货物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办理招标手续;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发售;组织现场踏勘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办理中标手续;协助委托人合同谈判、签订及备案手续;负责合同文件制作及印制;招标资料归档;协助委托人后期对审计的解释工作;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

2.3投资总额:约13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能独立承接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工作。

3.2 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 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三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予以证明。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类似项目: 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3.5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 10 月 31日至2017年 11月21 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21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 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创智大厦B66010

联系人:王芹芹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开发区二期丽景江山莱茵区A6号楼101

 

联系人:肖立涛    

  话:0991-3923812

18199116186  

  真:0991-3923812

日 期: 2017 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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