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11517110044 |
招标编号:211517110044 |
招标编码:CBL_20171109_100093529 |
开标时间:2017-12-14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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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11517110044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冶金起重电机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
1、日照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现拟就冶金起重电机供应商入围进行招标。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冶金起重电机供应商入围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冶金起重电机供应商入围
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厂所在地(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为电机设备制造商, 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有三年以上的运行业绩;2014年至2016年有电机单笔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且不少于5项。
五、投标人须知
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2、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有分项报价的需提供Excel版本)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书以及其他已取得的体系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各种认证证书的查询链接网站。
6、2014年至2016年的冶金起重电机合同复印件最多提供20份,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供货明细表及金额等),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将选择不多于8家供应商入围。
8、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安全性、先进可靠性、适用性能全面负责。
9、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六、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二楼开标室(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4日9:0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本次招标一次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报价唯一。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与拍卖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因资格后审,注册成功后,不进行审核;点击报名,已报名成功的项目将消失,系统给予报名成功的提示,不必理会系统给予的“上传业绩”、“交费”等提示,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 2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为方便退还不出具收据。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冶金起重电机供应商入围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1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账号:523010100100371125
交款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633-7920919
投标保证金退换:王女士 联系电话: 0633-7920926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 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sdgtrz@163.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与拍卖信息管理平台,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二楼201室(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
投标联系人:纪工 0633-7920929
监督电话: 0633-7920333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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