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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动双梁起重机设备招标邀请函
2017-11-1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675
招标单位: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JIET-CG-WH1763-007 

1.招标编号:JIET-CG-WH1763-007

2.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设备

采通编号

技术规格书

技术联系人

1

电动双梁起重

WQ1763-ST18_P102

WQ1763-ST18_P102_JY_01_7707102

张璐0531-62359934

 

要求:投标必须满足设备采用通知单及技术规格收要求。

3.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及相应质量管理认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5)有同类(生产线)设备两家以上使用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需要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盖红章的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相应生产许可证件、业绩(包括用户售后的评价)、授权书等。

4.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2日登陆网站(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报名(未注册供应商应先注册)。并同时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予以确认(逾期报名恕不接受)。报名时须写明报名单位、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的电子邮件应是扫描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确认-2017年11月22日,标书费100元(设备开标前现场交费,网上报名时虚拟缴费)。

招标联系人:胡宝印;联系电话:0531-62359826;传真:0531-62359824。

邮 箱:jggjcgb@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jigang.com.cn/。

6.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设备投标保证金1万元,可接受现汇、保函。对于与我公司有过合作且尚有余款未付的厂家,可在投标前签订协议(协议格式附后),以未付货款抵作投标保证金。招标完成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厂家投标保证金30天内即可返还(或解除协议约定);中标厂家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待供货完成后返还。我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济南市工商银行东郊支行;账号:1602003409014408634(注明:投标保证金),财务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531-62359860。请递交单位注明公司名称。

7.标书编制要求

(1)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标书要求密封。商务标书中不列价格,技术标开标澄清后再开商务标,有关价格信息(包括设备总价、设备分项价)单独一个信封密封。

(2)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

- 交货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烧结竖冷窑余热发电工程施工现场

-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到后第一批交付时间至交付完成时间(批次及交付部件明细)

- 投标设备明细

- 报价中要求包含设备运输、17% 增值税

- 企业资质(见第3条款(7)中要求内容)

(3)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

- 供货产品名称、附图、规格、型号、产地、供货范围、外购件的配套厂或品牌。

- 根据设备采用通知单中技术条件、技术要求进行编制,如果对技术要求存有异议,请与设计人联系,由设计人同意更改并书面签字。如有技术偏离务必在技术标书中列出偏离表。

8.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2日上午8:30

9.开标地点: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备成套部招标会议室-南102室(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

10.开、评标程序

先开技术标书,经技术人员技术答疑澄清后,投标方进行商务报价,商务报价不公开,经技术评标、结合商务的最终报价及付款条件确定中标单位。

11.交货

交货时间:请提出设备交付周期。

交货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烧结竖冷窑余热发电工程施工现场

13.询问

商务联系人:胡宝印 电话:0531-62359826

初志强 电话:0531-62359823

传真:0531-62359824

14.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款90%。2)质保金10%,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发工程竣工移交证书之日起一年。

需要开具每笔付款等额增值税发票!是否响应,如不响应提出付款方式要求。

济钢国际设备成套部

2017年11月14日

投标保证金协议

甲方: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烧结余热回收项目)--电动双梁起重机设备招标,乙方应交的投标保证金以前期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所未付款中的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作抵押。

如乙方违反招标要求,在宣布中标后不按期签订合同(放弃合同),或在合同执行中违约,不能履约,此款作为违约金从甲方对乙方的未付合同款中扣除。本协议双方委托人签字即生效。

甲 方: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人:

时 间:

乙 方:

代表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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