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2-1740CITC5H24/ZB-2B、4-JDCG-17087 | 招标编码:CBL_20171115_100121287 |
开标时间:2017-12-06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其它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294号文批准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铺轨长度约8.491km(桥梁起点比铺轨起点后移0.305km),其中地下线约4.821km,高架线长度约3.385km,敞口U型槽约0.285km。共设5座车站,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约1.677km,红联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线路全长约35.95km,其中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6座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慈城设停车场1座,东钱湖设车辆段1座。
2.3招标范围: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空调机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冷水机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计划供货时间:36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 品目划分:2个品目。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空调机组设备采购。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冷水机组设备采购。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品目一: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空调机组设备生产厂家(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品目二: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冷水机组设备生产厂家(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所投冷水机组设备须具有有效的CRAA认证证书或ARI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1-15 到 2017-12-01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11-20 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每品目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001 |
3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87071212908 |
002 |
3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88366922916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12-01 16:00: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上述标段号001对应品目一,002对应品目二,且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项明伟
电 话:0574-83882305
传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联 系 人:陈芸
电 话:0574-88390357
传 真:0574-8839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