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编码:CBL_20171118_1066860414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增城区增江街东方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JG2017-823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271.489035 | 270.648834 | 269.064262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颜建元(建造244051013) | 孙云华(建造244047561) | 黄红卫(粤144121220684) |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东润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潘有国 | 通过 | |
2 | 韶关市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永明 | 通过 | |
3 | 陕西鑫悦建筑有限公司 | 申淑霞 | 通过 | |
4 | 深圳市坤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辉枝 | 通过 | |
5 | 广州市中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苏北荣 | 通过 | |
6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肖健 | 通过 | |
7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洪礼通 | 通过 | |
8 | 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黄泽民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3.1.7点,具体情形为:(未提供财务报告) |
9 | 广东立发建设有限公司 | 陆广裕 | 通过 | |
10 | 广东鼎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贺芳芳 | 通过 | |
11 | 广东鹏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继敏 | 通过 | |
12 | 广东星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王义舒 | 通过 | |
13 | 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荣 | 通过 | |
14 | 广东省建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孙思淼 | 通过 | |
15 | 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 | 孙云华 | 通过 | |
16 | 深圳市源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肖飞英 | 通过 | |
17 | 深圳市金中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超 | 通过 | |
18 | 深圳市嘉隆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陈伟斌 | 通过 | |
19 |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颜建元 | 通过 | |
20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黄青欢 | 通过 | |
21 | 深圳市名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徐庆忠 | 通过 | |
22 | 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刘靖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3.1.7点,具体情形为:(未提供财务报告) |
23 | 广州市创博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古雄新 | 通过 | |
24 | 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岑仁伟 | 通过 | |
25 | 深圳市焕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黄恒福 | 通过 | |
26 | 广东万泰建设有限公司 | 陈康发 | 通过 | |
27 | 广东晟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攀 | 通过 | |
28 | 广东鹏兴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剑峰 | 通过 | |
29 | 深圳市深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黄红卫 | 通过 | |
30 | 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黄伟生 | 通过 | |
31 | 广东竣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孔繁鑫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3.1.7点,具体情形为:(未提供财务报告) |
32 | 广东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洪达 | 通过 | |
33 |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 | 丁建华 | 通过 | |
34 | 广东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沐阳 | 通过 | |
35 | 深圳市金群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庞哲 | 通过 | |
36 | 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谢庆源 | 通过 | |
37 |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泽锐 | 通过 | |
38 |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根明 | 通过 | |
39 | 东莞市盛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赖学壬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3.1.7点,具体情形为:(未提供财务报告) |
40 | 广东五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启东 | 通过 | |
41 | 广州致杰建设有限公司 | 林雪 | 通过 | |
42 | 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傅浩东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18日00时00分 至 2017年11月20日23时59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250537793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250537793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82666689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8日
附件: | 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2. 评标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