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1123_1067004290
采购类别:起重升降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工程技术公司驻在组采购的AB201711234757:炼钢总厂3#线脱硫升级改造电动葫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11234757 2.项目名称:炼钢总厂3#线脱硫升级改造电动葫芦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专项授权书(法人手签章原件,法人代表直接投标可不提供)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 IS09000质量认证证书; (4) 提供2010年以后符合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纸介质投标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网上投标需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7-11-23 16:00:00至2017-11-30 08:30:00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11-30 08:30:00,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8.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