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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长特吊装材料招标公告
2017-12-0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4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招标人: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攀长特吊装材料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通用材料部采购的攀长特吊装材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攀长特吊装材料

2、招标编号:AB201712010096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标的需求一览表”、“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要求”以及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71208至20180331;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先货后款,货币或承兑汇票支付;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成交,合同签订前需按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取)。 6、禁止《供应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投标。 7、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成交方产品质量问题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方应负责赔偿。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7-12-02 17:00:00至2017-12-08 14: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中标服务费收取额度按招标文件中标准执行。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8日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通用材料部
地 址:  
联系人: 刘容
电 话: 0812-3396502
传 真: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攀枝花
邮 编: 617000
联系人: 罗珊
电 话: 0812-3381952
传真: 0812-3381894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 号: 2281 0101 0400 3593 9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1 扁平尼龙吊带 规格:8吨*6米     18
2 扁平尼龙吊带 规格:5吨*6米     60
3 开口式XB吊装 规格:3吨*4米数/型号:3吨*4米数     30
4 吊带 规格:2t*4m 宽:40mm     150

投标要求: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取)。 7、禁止《供应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投标。 8、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或品牌 9、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成交方产品质量问题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方应负责赔偿。

附件:

   质量标准.xls

   合同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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