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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螺杆升降装置及螺杆升降机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2017-12-1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057

招标编码:CBL_20171211_1067457022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德阳螺杆升降装置及螺杆升降机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7411

包件号:E-DYSJ

各潜在报价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螺杆升降装置及螺杆升降机,用于白鹤滩水电站项目施工。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水电七局夹江公司德阳分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白鹤滩左岸引水系统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闸门及启闭机安装、机电设备一期埋件安装,钢结构制作及安装等。工程总量64657t,合同总额53809.2万元;承接左岸水轮机组埋件项目,工程总量6100t,合同总额5354.7万元;承接右岸水轮机组埋件项目,工程总量5253.0924t,合同总额7352.83万元。

1.1.2交货地点为德阳市旌阳区六盘山路37号,交通便利。

1.2采购内容:螺杆升降装置及螺杆升降机(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

夹江公司德阳分公司螺杆升降装置及螺杆升降机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执行标准

计划交货期

备注

1

螺杆升降装置

SWL20-1AIII-300

240

按图BHT3-042000

2018年2月4日交货60台,3月4日交货60台,4月4日交货60台,5月4日交货50台

 

2

螺杆升降机

SWL35-1AIII-1100

48

按图BHT4-102000

2018年3月4日交货56台

 

3

螺杆升降机

SWL35-1AII-900

8

按图BHT4-202000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货物按项目要求分批到货。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做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经销商应提供厂家的相关资质。

?近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询价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授权,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报价人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也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证书。但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报价人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到场验收,按产品相关标准及图纸要求供货。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外观验收合格后,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货物按项目要求分批到货。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货款,提货时支付30%货款,到场验收合格并收到足额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7年12月1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询价文件费用的支付

(1)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询价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E-DYSJ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请于2017年12月15日下午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5)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8.3、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的金额:无。

(2)报价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方式的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应当从其报价账户转出。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询价人将拒绝其报价文件。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E-DYSJ报价保证金。(注: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如有字数限制可简写为:E-DYSJ 保证金。)

8.4、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7年12月15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5、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7年12月18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6、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7、递交文件应包括:

8.7.1物资报价表;

8.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7.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规格的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7.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8、若报价人为代理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8.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9、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10、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1、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8-6787126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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