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80111_1068169732
关于武咸城际铁路工机具委托采购(升降平台)招标文件答疑补遗
项目编号:WT1712-3803-房建-SC-1
各投标人:
非常感谢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对投标人对《武咸城际铁路工机具委托采购(升降平台)-项目编号:WT1712-3803-房建-SC-1》提出的质疑做出答疑。
问一:
(一)1、9米双桅柱升降平台技术要求。平台最大高度9米,最大作业高度按行业标准应为10.7米,技术要求描述最大平台高度为11.7米。
2、液压动力系统要求为合资品牌,主要配置描述却为进口品牌,建议统一。
3、所招标3款产品均要求进出电梯,招标方并未提供电梯尺寸(长*宽*深)及电梯载重量。
4、12米及14米设备均要求设备为自行走升降工作平台。自行走升降工作平台指的是设备在任意升高状态下均可以由在平台作业的人员进行驾驶的设备。自行走设备适用于大范围移动的场所,无需安装保护支腿,在安全和便捷性达到统一,就需要增加设备自重,而技术参数所提供的产品尺寸和产品重量,均不能保证设备在升高状态的安全性。
(二)9米双桅柱升降平台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1.35*0.8*1.9m按照同行业标准应为1.45*0.9*2m。
12米四桅柱自行走升降平台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1.5*0.9*1.95m按照同行业标准应为2.1*1.2*2.1m。
14米四桅柱自行走升降平台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1.6*1.1*2.2m按照同行业标准应为2.1*1.2*2.4m。
(三)1.第五章技术规格书所描述12米和14米四桅柱自行走升降平台主柱的设计形式为四桅柱升降,自带动力行走。而主要配置第一条行走方式是驱动轮辅助行走,我们要确定贵方需求的是自带动力,可通过手柄操前进倒退及转向,并且通过手柄操作可上升下降的全电动自行走,还是驱动轮辅助行走。
2.招标技术规格书要求四桅柱升降,但是主要配置里面对油缸的数量要求确是3条。这个相互矛盾,四桅柱应该需要4条油缸。请确认。
答:(一)1.9米双桅柱升降平台技术要求。技术要求确实存在问题,应改为最大平台作业高度为10.7米。
2. 液压动力系统也为进口品牌,为保证设备的质量及作业安全的要求,主要配置须为进口品牌。
3.电梯门尺寸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目前只要求9米的平台可进电梯,12米及14米平台无需进电梯。
4. 12米及14米设备均未要求操作人员在平台上驾驶行走,行走方式只是驱动轮辅助行走。
5.根据实际工作面偏小,自行走仅仅是移动方便,必须降低高度,不能有人在作业平台。按照铁路安全要求,为防止设备移动必须安装保护支腿,固定设备。
(二)1. 升降平台的外形尺寸满足稳定即可,没有统一规定的尺寸要求。
2.为解决高铁、城际铁路跨站台作业搬运机具方便,需利用垂梯搬运,需保证机具能够进出客站门厅大门和垂直电梯门,并要存放方便,需定制专门尺寸的机具。
(三)1. 设备均未要求操作人员在平台上驾驶行走,行走方式只是驱动轮辅助行走。
2.招标技术规格书要求四桅柱升降平台,主要配置第8 条油缸的数量3 条确实存在错误,四桅柱应需要4 条油缸。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