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依据协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具体成交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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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不含税) |
经评审的价格(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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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包头市鸿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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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包头市长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85430 |
185430 |
2.协商小组人员名单
张慧英 王云鹏 张强 魏爱连 周建平 任海燕 刘俊 王建军
3.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介发布。
公示期: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9房间,招标中心转采购人答复,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2392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张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32
电子邮件:bidbidding@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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