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8-08-0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688

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是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6.3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于2018年6月2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内只有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需要及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该工作技术要求较高,且抽检检测是一项依赖技术的活动,要求检测机构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资格,经核查及同行业调查和专家论证,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在服务及时方面,该公司能做到随时协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能力提供高效专业的检测服务,综上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此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华盛道6号院内办公楼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华盛道6号院内办公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本项目是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于2018年6月2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内只有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需要及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该工作技术要求较高,且抽检检测是一项依赖技术的活动,要求检测机构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资格,经核查及同行业调查和专家论证,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在服务及时方面,该公司能做到随时协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能力提供高效专业的检测服务,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经论证,该项目具备单一性,同意该项目由“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单位,开展此次采购工作。 刘春艳 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是天津港保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于2018年6月2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内只有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需要及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该工作技术要求较高,且抽检检测是一项依赖技术的活动,要求检测机构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资格,经核查及同行业调查和专家论证,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在服务及时方面,该公司能做到随时协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能力提供高效专业的检测服务,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经论证,该项目具备单一性,同意该项目由“天津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单位,开展此次采购工作。 石秀云 天津盛达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8月04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8月1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2)联系人:白忠兴

3)联系电话:849066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2)联系人:李云云

3)联系电话:24893666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保税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单一来源文件_.doc

2018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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