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81031_1818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概述:
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招标编码:2018103117
2、项目内容:
夏津龙湖小区(四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塔式起重机一次性租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施工人员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
2)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起重施工设备租赁营业范围,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承包该工程相对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投标。
5)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准入过的或者已转入服务关系的合格分包商。
说明: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格要求项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附件到资审申请文件中。
4、申请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交纳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 2018103117“夏津棚改安置项目塔吊租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名义缴纳否则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需要重复缴纳。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8460155100000030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
交费后请将银行流水截图发至邮箱:2580455227@qq.com。
5、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2)注册准入通过的分包单位登入以上平台报名并浏览预审文件;
(3)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束后,投标申请人即可下载标书进行投标。
(4)资审时间:2018年10月31日8:00至2018年11月2日8:00。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于2018年11月2日8:00之前递交到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迟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1900
联系人:郝瑞雪
电话:021-56163128
日期: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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