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2019年北营吊车外委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8-11-07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64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对北营制造部采购的2019年北营吊车外委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2019年北营吊车外委招标。

服务期限:396日历天。

招标范围:北营公司外委租赁吊车项目,拟租赁吊车规格为:8吨、16吨、25吨、50吨、70吨、100吨、130吨、150吨、180吨、220吨、350吨。要求中标单位按需提供车辆,按时限完成作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分标段进行招标,兼投兼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必须具备吊装作业的经营资质,并且经营证件齐全、有效。

2.自身拥有的设备数量符合招标所需的最低要求。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吊车作业操作资质,并且证件真实有效。

4.吊装设备必须具有必要的商业保险。

5.能够正常开具吊装行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扫描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扫描件);

(3)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

(4)自有设备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8-11-06 17:00至2018-11-16 0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购买标书办法:

4.2.1注册: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4.2.1.1注册会员时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线报名法人授权书,均需扫描后加盖公章,上传电子版文件。

4.2.1.2汇标书款:投标人将标书款汇入如下账号:

收款人全称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号: 21050165400200000176

4.2.2我公司财务收到标书款后将转入汇款金额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作为预存款,潜在投标人可用免费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交易平台查阅招标公告,如确认参加本项目,请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参加投标(用预存款购买标书,请在标书发放截止时间前购买标书);购买标书后,查看项目详情并点击蓝色字体招标文件进行下载,按照招标文件(含附件及澄清等)要求编制投标按照招标文件(含附件及澄清等)要求编制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4.3 曾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过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不用再次注册。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16 08:00,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营制造部

招标机构: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北台镇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一号

邮      编:117000

邮        编:117000

联 系 人:马仁军

联 系 人:刘笑天

电        话:13842492299

电        话:024-47827253

传        真:

传        真:024-47827011

 

网        址:本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        号:21050165400200000176

 

发布日期:2018-11-06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1.按照委托方需求中标方自行设计吊装方案。 2.中标方按照作业具体时限、工艺要求安全无误的完成吊装任务。 3.中标方进入厂区必须服从委托方各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若果违规接受相应处罚。 4.作业期间如因中标方原因发生生产、设备、人员直接或间接损失和伤亡由中标方全部负责赔偿。 5.招标结果形成后中标企业要设专门联系人,并且24小时联系畅通。 6.正常用吊情况下委托方提前1天进行通知,临时用吊情况下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组织吊车达到现场。 7.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委托方吊车需求量大于中标方自身拥有数量,允许中标方外雇车辆满足委托方需求。

商务要求:1.结算量按台班计,计量方式按照到达现场开始至离开现场结束作为作业时间,作业时间在0-4小时为0.5个台班,4-8小时为1个台班。实际结算量照此方式依次累加。 2.挂账要求:每月20日为结算时间节点,每月月末前与委托方核定结算量,出具发票满足挂账要求。 3.结算周期:挂账后9个月付款。 4.结算方式:3-5个月的承兑汇票。 5.合同类型:单价合同。 6.报价形式和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最低单项报价推荐中标。

相关附件:    2019年北营吊车外委招标——资格预审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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