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到2020年——
长株潭各建设1至3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区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绿色建筑达标、建筑能耗控制、绿色生态城区设立等提出时间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要求,到2020年,实现市州中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市州中心城市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以上。全省建筑能耗强度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用建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00万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水平接近或者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
《意见》指出,到2020年,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应各建设1至3个高标准的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其他市州应各规划建设1个以上市级绿色生态城区。其中,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应建立绿色指标体系,制定绿色生态规划;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平方公里,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执行率(按建筑面积)达95%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区域能源供应系统、城市再生水系统、雨水收集综合利用系统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意见》还就12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即加强规划管控力度、深化技术研究应用、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大力推动绿色施工、严格建筑拆除管理、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动绿色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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