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华侨大学数学楼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2018-12-18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55

华侨大学数学楼抗震加固工程

更正通知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条款:“本工程投标单位需为《泉州市第一批石结构房屋和加固设计和施工名录库》中的施工企业,否则不接受其投标”,现予以删除。

二、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增加条款:“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5项11条款分包原内容修改如下:

x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1)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必须是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内的企业: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但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但无需提供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①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装饰工程,投标人若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中标后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并确认。但无需提供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需按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相关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并确认,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中标单位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分包单位相关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并确认或分包合同未能到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②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

(3)本工程项目中标人若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 号)要求,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相应条款。

五、本项目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9时 00分至2018年12 月24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25日 11 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9日17时00分前到账。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10时00分。

5、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10日10时00分00 秒前。

6、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10时00分。

本更正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更正通知内容若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通知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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