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机标准化厂房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机标准化厂房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16CG2018HW347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开标日期: 2019年01月1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河南省长垣县长恼工业区矿山路与纬三路交汇处
中标金额: 31788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电动单梁葫芦门式起重机,数量2套,单价15894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峰根,张超,董凯峰,程小峰,吴寿君
招标人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苏勇
联系方式:05533918227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镇江市南府巷2号
项目负责人:潘娟 联系电话:17355353031
收费标准:芜湖市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3814元
公告期限:2019年01月23日至2019年01月24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9室,联系电话:1735535303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1、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320000元,做无效标处理。
2、河南重工集团起重机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响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业绩:无。
特此公告。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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