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核燃料后处理工程起重运输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廊坊核燃料后处理工程起重运输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T019WXR065C11506BD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
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6300000.00 |
符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名 |
无锡通用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 |
7377600.00 |
符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名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8696000.00 |
符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9年04月23日12时——2019年04月26日12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19年04月12日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D栋地下一层第二评标室进行了评标,无锡通用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共计5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无锡通用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第三名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丹
电 话:010-88023997转807/010-88023595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