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码头工程一期工程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已于2019年8月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关于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的规定提出异议、投诉。
监督机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电 话:0572-2220060
邮政编码:313000
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杭长桥路103号
电 话:0572-2598753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码头工程一期工程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万元) |
综合得分 |
第1中标候选人 |
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
2480 |
95.37 |
否决投标情况
1、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做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码头工程一期工程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开评标时间:2019年8月9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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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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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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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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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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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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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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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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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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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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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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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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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许先生 审核人: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