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本项目对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7台、南郊污水处理厂18台行吊实施外包检维护。起吊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属于特种起重设备。按照JB/T 1306-2008(单梁)GB/T 14405-2011(双梁)的技术要求每年度对各污水处理厂起重设备均要进行一次维护检维修,维护检维修竣工后,报克拉玛依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年检鉴定,属于强检强制维护设备。
一、 采购人名称: 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8132836064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市排水管理处南郊、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行吊起重设备检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市排水管理处南郊、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行吊起重设备检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 1 | 300000 | 项 | 无 | 无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2019年7月17日首次公告,2019年8月2日二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工作。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新疆克拉玛依市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跃中路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张一华 | 高工 | 新疆天麒 |
熊伟 | 高工 | 新疆天麒 |
谢里扎特 | 工程师 | 市排水处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人: 马宁宁
联系电话: 18309900655
传真: 无
地址: 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 龚新
监管部门电话: 0990-6239160
传真: 无
地址: 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政府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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