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业主委托,于2020-04-10在网上发布: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顺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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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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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顺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
有效期: |
2020-04-10 至 2020-04-17 |
| 撰写单位: |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
撰写人: |
叶丽丽 |
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结果公告
受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编号:LNFSZC20191000023)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2、采购项目编号:LNFSZC20191000023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 |
| 1 |
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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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
辽宁天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工业园区 |
5,490,600.00 |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详见附件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马洪超;李霞;李娜;王振英;王立;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0元,由采购人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704
项目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024-57500570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项目联系人:王利红
联系电话:57766707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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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10000023污水处理.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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