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基地一期项目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采购
南京市货物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基地一期项目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采购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编号: | NJHW-170308-14b |
2.标段名称: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采购 |
3.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评标情况
第一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
评审总分 |
/ | |
投标报价(万元) |
59.312796 | |
交货期(日历日)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杨书超 |
证书名称 | 不作要求 | |
证书编号 | 不作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三、公示起止时间
2020年05月29日 - 2020年06月01日
四、其他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426509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25-83248662-8025
2.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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