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度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
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规定,现决定对集团公司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南、西北区域内项目2020年度所需塔式起重机(下文简称“塔吊”)、施工升降机(下文简称“电梯”)租赁进行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区域各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区域内招标方各子分公司项目2020年度租赁使用的塔吊、电梯设备,投标人中标入围后,与招标人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是对塔吊与电梯设备规格型号、定价方法、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规定。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由招标方各子分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区域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合同执行方,签订具体租赁合同。
本次招标按行政区域及公司实际情况共分14个包件,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不同区域内不同包件设备填报单价,每个区域每个包件独立投标、评标、选取入围厂家。区域划分如下:
包件1:东北区域(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2:华北区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3:华中区域(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4:华南区域(广东、广西、海南、福建)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5:华东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6:西南区域(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7:西北区域(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项目塔吊租赁
包件8:东北区域(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项目电梯租赁
包件9:华北区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项目电梯租赁
包件10:华中区域(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项目电梯租赁
包件11:华南区域(广东、广西、海南、福建)项目电梯租赁
包件12:华东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项目电梯租赁
包件13:西南区域(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项目电梯租赁
包件14:西北区域(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项目电梯租赁
各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 “设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相应起重设备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及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且成立3年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拥有自主产权的电梯、塔吊30台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2017年04月至2020年04月)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与招标人所属各施工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入围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15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5日15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一公局塔吊、电梯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0年6月5日14:00时前发至邮箱,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 户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5001604950050701166
开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9:00时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及评标时间
8.1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时。
8.2评标时间:开标后15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3开标方式:只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线上开标。
9.公告媒体
9.1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up.ccccltd.cn )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9.2 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报价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
联 系 人:谌 鑫;电话: 13507480021;邮箱:1004907635@qq.com;
朱容海;电话:13755038531;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