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怀宁县磁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吊车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0-08-31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5248
 

怀宁县磁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吊车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0-083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磁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吊车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卫华大道西段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玖仟元整(¥7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河南卫华、卫华、LD10t-19.5m

6

88000

528000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河南卫华、卫华、 LD10t-21m

2

89500

179000

3

电动单梁起重机

河南卫华、卫华、LD10t-21.5m

1

92000

92000

总价

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玖仟元整(小写:799000.00元)

交货安装调试期:具备安装条件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采购人(具备安装条件30天内全部到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改玲、赵道南、赵玉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人民币119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0556-49678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独秀大道北020号科技创新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56-3510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565567257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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