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全市培育2个符合省级标准化建设以及一批符合市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工业园区;工业产值100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1个,工业产值500亿~1000亿元园区2个,工业产值300亿~500亿元园区4个。
计划提出,要鼓励园区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相互采购,提高园区产业关联度和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着眼产业链中高端,重点引进专业水平高、技术产品新的生产或服务配套企业,补充和完善产业链,实现链式集聚、集群发展。
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优先保障工业园区用地指标,原则上工业园区外不再供给工业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规定,将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节能等准入指标以及监管措施、违约处理等条款列入招商协议,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时,由园区与土地竞得人签订产业准入标准及监管协议。强化项目效益、用地监管,开展竣工核验和达产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按违约处理并督促整改。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标准化厂房,作为“零地”招商、腾笼换鸟等重要载体。对适合标准厂房生产或用地不超过10亩的中小微项目,引导进驻标准厂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园区内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基础上,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来源: 福建日报 记者 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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