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10-10在网上发布:宿州市第四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十包(重新发包第3次)SZCG2020202J-重3中标(成交)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宿州市第四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十包(重新发包第3次)SZCG2020202J-重3中标(成交)公告
【信息日期:2020/10/10】
宿州市第四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十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2020202J-重3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四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十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杰信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北苑小区B区20栋楼0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6817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西陈(组长)、张鹏、王玉林、陈飞、王福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16043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西路735号安居大厦13楼1301-1307室 ,联系方式:1755571567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淮河西路137号 联系方式: 0557-3697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胜利西路735号安居大厦13楼1301-1307室 联系方式: 1755571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部长 侯工 电 话: 0557-3697373 175557156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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