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河汇城氧化塘工程、湖寮镇双坑村氧化塘工程)[项目编号:JG2020-461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钧意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天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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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 |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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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3—5537428 | |
联系地址:大埔县县城文化路78号 |
附件: | 资格评审资料-三河汇_XSD_160368427882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