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11-13在网上发布:皖维集团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供货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皖维集团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供货及安装 评标结果公示 皖维集团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供货及安装(招标编号:20201026143124374)项目,于2020年11月06日14时3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