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陇县建设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小挖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机械租赁任务中标公示
2020-11-2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828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11-23在网上发布:陇县建设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小挖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机械租赁任务中标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项目编号: RW-JX-202011-000051 招标人: 柳亮 项目名称: 陇县建设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小挖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机械租赁任务
公示期: 2020-11-23  ~  2020-11-26 联系人: 柳亮 公司: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 18690088278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1. 宝鸡齐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总价为465780.00(大写:肆拾陆万伍仟柒佰捌拾元整),不含总价为427321.10(大写:肆拾贰万柒仟叁佰贰拾壹元壹角)2. 清单租赁时间为暂估时间,最终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单价为含税综合单价,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联3. 本次租赁机械燃油费、司机食宿、司机工资由出租方承担;4. 拟定付款方式:5. 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有满足正常施工生产的流动资金。6. 每期款项支付,乙方必须开具当期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款项。7.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8. 甲方按月对乙方零星机械租赁款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日每期支付额度为当期结算款的75%,停租后六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9. 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中国工商银行E信、供应链金融、银行转账等,甲方不提供现金付款方式。合同金额超较大时,以非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为主。2.1、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根据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据实结算。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陇县建设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小挖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机械租赁任务
 
序号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1
宝鸡齐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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