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11-24在网上发布: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专业劳务服务和专业特种设备施工作业外包公开招标合同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191022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恒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专业劳务服务和专业特种设备施工作业外包公开招标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191022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备注:1、 八小时为一个台班(工日)。 2、 本表中未列设备,而采购人工作需要的,采购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上有预算价,以该预算价为上限价,长沙建设造价上没有的,其上限价由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8-30 —— 2020-08-2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提供服务的方式 4.结算方式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长沙恒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80016142040801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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