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12-25在网上发布: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车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车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Z2002-ZC/GX-169F)
公示结束时间:2020 年 12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车维保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矿山重型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5.87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省众力起重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85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7.704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矿山重型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郝俊中/;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众力起重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强/;
中标候选人(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传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矿山重型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众力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公示期为 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
2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2 被异议人的名
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2.4 相关请求及主张;2.5 有效线索
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
式: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9-87520107 本项目公示期自即日起 3 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处投诉。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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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富县洛阳村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9-875213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和平路 108 号佳腾大厦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29-87521312
电子邮件: 4731876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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