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4-20在网上发布:安徽省3D打印产业园二期(春谷激光产业园)配套设施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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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0HW9429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3D打印产业园二期(春谷激光产业园)配套设施起重机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神雕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公园路26号 中标金额:7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蔡昌国、潘伟、吴昌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金额:91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901室,联系电话:1822678100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4、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5、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①河南中州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河南省科杰智能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做无效投标处理。③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做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1楼 联系方式:05537913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901 联系方式:韩工 1822678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1822678100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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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