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4-22在网上发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东风设备-天车重置评标结果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东风设备-天车重置评标结果公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东风设备-天车重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DZDF0719SB21FB-0110) 公示开始时间:2021/04/22 16:14:07 公示结束时间:2021/04/25 16:14:07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4.3995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新起腾升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70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4.15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河南新起腾升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新起腾升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1)欧博(十堰)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中2018年1月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新型单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有效销售业绩不足6项。 (2)十堰飞翔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中2018年1月至今,20吨及以上且跨度22.5米及以上的新型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起重机销售业绩不足30台。 (3)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该公司5吨新型单梁桥式起重机响应参数中起升电机、小车电机、大车电机采用锥形制动双速电机、锥形制动电机,与全车变频器控制要求不匹配。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654.3995万元。 中标候选人(河南新起腾升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670万元。 中标候选人(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694.15万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东风设备-天车重置-招标公告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东风设备-天车重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城区老工厂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东风设备-天车重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实行招标采购。 1. 招标编号:DZDF0719SB21FB-0110 2. 招标内容: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由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20号)整体搬迁至十堰工业新区装备工业园,根据厂房规划,拟重置14种规格、合计29台起重机,以及起重机配套的轨道和安全滑触线。 3.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I卷第六章 4. 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湖北省十堰市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工业新区装备工业园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收货单位: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 付款方式: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5.1买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5.2买方在设备到货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验收款。 5.3买方在终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在买方收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终验收款。 5.4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1年)满后2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5.5说明:每个阶段付款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60%。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可以是起重机制造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起重机制造厂家,需具备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级)及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级);若投标人为起重机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且投标人只能代表唯一制造商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需具备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和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级),并同时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B级。【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6.2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的制造厂家,必须通过GB/T 19001-2016或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或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 28001-2011或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6.3 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需具备至少6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新型单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销售业绩。其中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提供业绩应为与本次投标代理品牌相同的新型单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销售业绩,若单项合同中包含其他类型天车,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对应分项报价明细等)以证明其中新型单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销售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扫描件】 6.4 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至少30台20吨及以上且跨度22.5米及以上的新型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起重机销售业绩。其中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提供业绩应为与本次投标代理品牌相同的新型双梁桥式起重机(欧式)起重机销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不少于30台的可供核查的销售清单。【提供加盖公章的销售清单、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 6.5 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与本次招标中相同防摇摆功能起重机的销售业绩不少于20台。其中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提供业绩应为与本次投标代理品牌相同的具有相同防摇摆功能的起重机销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可供核查的销售清单,并提供不少于5台的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6 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满足6.4及6.5项时可同时认定为有效业绩。 6.7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开标日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6.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在招标人组织体系内无不良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项目进度延误、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按期验收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投标人在 2021年 3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1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buy.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8.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 9.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9.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10.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咨询有限公司3楼第一会议室 11. 开标方式: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 12. 信息发布媒介 12.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12.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 14. 注意事项 14.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14.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76179904)咨询。 14.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15. 说明 本文件中(含附件),标注“*”的为关键性条款,对这些关键性条款的任何一项向下偏离,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关键性条款。 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朝阳北路20号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邮 编: 442000 邮 编: 442000 联 系 人: 赵胤立 联 系 人: 林莉莎 电 话: 18186781511 电 话: 1387138993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ls@dfmbidding.com 2021年 3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