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淄川前来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15#至18#,24#25#31#38#楼及地下车库)塔吊设备租赁招标
1.2 招标编号: 201218118-2021-0003F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1 投标人需是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关系的合格供应商。
2.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3 已列入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投标人需与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律纠纷,否则按废标处理。
2.7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文件)
3.1发售方式:线上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投标人在招采平台上完成投标报名后,从投标人公司账号汇款到招标人收款账户(单位名称: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建国支行;银行账户:1105 0176 3600 0000 0108),缴纳“标书费用” 300元,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招标人邮箱(mccjianshe@163.com),必须备注***项目***分包工程标书费,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招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缴纳 2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保证金请分别缴纳。
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人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址。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寄达时间以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期提交,电子版投标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10时
6.2开标地点:网络开标
七、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2 地 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4号楼
8.3
联系人1(招采中心):田万青 电话 0316-7155889-632
联系人2(项目部):王东宇 电话 15130713744
联系人3(招采平台操作):闫韦辰 电话 0316-7155889-634
2021 年 5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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