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5-17在网上发布: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金园码头门座式起重机及龙门吊防腐、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金园码头门座式起重机及龙门吊防腐、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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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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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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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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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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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金园码头门座式起重机及龙门吊防腐、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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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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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九通招代(2021)第15-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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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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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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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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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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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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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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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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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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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平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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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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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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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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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7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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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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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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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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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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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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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2.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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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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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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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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